《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即将发布 解决停车难问题
[车友头条-车友号-EV视界] 【EV视界报道】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地方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打造自主品牌。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在停车设施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并按一定比例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充电设施。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7日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城市停车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改善,产业化发展逐步深入,但仍存在供给能力短缺、治理水平不高、市场化进程滞后等问题。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略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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